常见问题
1、 中国农产品交易网作为中介服务机构是否能够保证农产品招标的公正性?
答:首先,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在制订招标流程时,参照了国家《招标法》,具体操作时基本上按照该法的有关精神,如招标人的主体限制,投标人资格确认,组织评标委员会,监督合同执行等等。其次,中国农产品交易网招标过程全部在网上实施,包括发标、投标、评标等等,双方领导可以随时凭密码上网查询招标记录。同时中国农产品交易网为网上数据安全和传输做了大量保密措施。以第三方的立场来操作会比目前部分采购单位自己组织招标更具有可信度和说服力。
2、 农产品的非标准化特点是否会制约招标尤其是网上招标的进行?
答:不会。通常来讲,大家普遍认为非标准的产品招标很难实现货物标的与具体交货的差异性较大,在招标过程中不易控制,但是,在“阳光采购”的流程当中,我们增加了一个重要环节,即,组织合格投标人实地考察买方现有的采购验收标准,这样,投标人有了感性认识之后,就会依照同样的质量要求进行投标。而且,在当前农产品配送处于买方市场的环境下,投标人基本上都会认同由采购方全权控制货物质量。
3、食堂采购量往往是一个变量,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在招标过程中如何表现招标标的的明确性?
答:是的,在常见的公开招标中,货物数量是固定的,即使有变化,那也是很小的变量。但是,我们知道,食堂的单月采购总量一般是稳定的,在“阳光采购”中,评委先按照同一总量下的总价评标,以便更好地比较优劣。同时,买方承诺在此基础上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不会低于某一比例,这样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的最低业务量是明确的。
4、食堂采购的农产品品种随季节的变化而变化,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如何解决招标结束后实际采购时在品种选择上的增减问题?
答:这个问题与刚才的问题有一些相似的地方。在招标中,买方所列出的采购清单(招标商品目录)是可能实际购买的货物明细,在不超出目录范围以外的订单中标人均应给予配送上的满足,即使有受天气或市场等客观因素的影响令中标人无法供货的情况出现,双方也是可以协商调整订单品种的。
5、农产品品种多而杂,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在实施招标时以什么为依据判断投标人报价彼此间的高低(即评标依据)?
答: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以单价为参照,会出现此高彼低、各有优势的现象,评委无从选择,但是如果评标指标中没有单价这一项,在结算货款时又会遇到麻烦。后来,我们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把单价和总参考采购量结合起来,以单类商品总价为评分指标,以商品单价为结算依据,这样,两个问题同时解决了。
6、目前从事农产品配送服务的多以小企业或个人为主,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如何保证中标人在提供农产品配送服务时的可延续性和服务保障?
答:首先,中国农产品交易网不担保中标人在实施服务时会出现问题,所有应该由买卖双方自身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中国农产品交易网都不会承担。因为中国农产品交易网作为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务是优化买方的供应商队伍和撮合双方建立购销关系,但是,在购销双方出现摩擦的时候,中国农产品交易网会积极进行协调和以见证方的身份在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之内做出仲裁。这有点象红娘与男女对象之间的关系。
7、委托单位是否每次采购都需要请中国农产品交易网重新组织招标?
答:不一定。推出“阳光采购服务计划”的根本目标不是要所有的采购单位都用招标的形式寻找农产品供应商,无论在招标商品的选择还是在某一购销合同执行完毕之后,我们都充分尊重买方的意见,只要买方感觉满意,合同双方当然可以续约。毕竟,实施一次招标还是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的。
8、对于供应商而言,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如何确保委托单位能够与供应商及时结算货款?
答:首先我们不确保买方一定能够及时结算,这也与前面讲的那个比喻是一个道理,但是,为规避风险,我们一般选择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好的声誉及较强的支付能力的买方合作。
9、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在实施“阳光采购服务计划”时是否具有其他同类公司无法与之竞争的优势?
答:这有点不好说。但是,作为具有强大行业背景的农产品专业服务机构,我们拥有了比较丰富的行业资源,尤其在跨地域的大宗农产品的采购招标中,中国农产品交易网确实具备了其他同类企业所没有的条件。
10、中国农产品交易网在为委托单位提供“阳光采购服务计划”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目前,“阳光采购服务计划”向用户收费,但是,不向委托单位收取费用,我们只向最后的中标人收取非常少的费用。当然,在市场运作较为成熟的阶段,我们会考虑向委托单位收取招标服务费,但一定在大家都乐意接受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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